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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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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07 阅读:

各位老师:

为加强安全学院固定资产的报废管理,减少无效资产占用,提高使用效益,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矿大〔202026号)和《中国矿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中矿大〔202027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资产报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达最低使用年限且技术指标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或损坏且无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单台套10万元及以上的最低使用年限原则上在10年以上,单台套10万元以下最低使用年限原则上在8年以上);已达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家具(家具最低使用年限原则上在15年以上);因不符合国家标准须强制淘汰的设备设施;无法满足使用需要且无更新价值的软件。

注:报废时间节点按入账日期计算,设备单价十万以下截止日期是2016331日,十万以上是2014331日,家具截止日期是2009331日。

二、报废程序

1.提交报废申请(线下、线上)

由使用人填写报废申请表(附件1),十万以上的仪器设备和软件须单独填写报废鉴定表(附件2)和报废原因说明(包含数量,价值,原因)。资产管理员根据各申请表和鉴定表进行汇总并在设备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报废申请。

2.技术鉴定(线下)

资产管理员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固定资产报废鉴定意见表》,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的具体要求如下:

1)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组织5名(本单位3名,设备处2名)副高及以上专家进行技术鉴定,鉴定意见需详实描述;

2)单价小于10万元的,组织3名专家(分管领导、实验中心主任和技术专家各1名)逐台进行检测、评估,鉴定意见要详细真实,对无使用价值及维修价值的陈述要具体细致描述。

3.主管领导审批(线下)

资产管理员导出通过技术鉴定的报废资产清单,报请实验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确认后进入报废流程,未通过确认的退回使用人。

4.数据审核(线上)

资产管理员对进入报废流程的资产进行初审,设备处对各位老师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

5.二级单位公示(线下)

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拟报废资产信息,公示时间不低于一周。

6.学校调剂平台调剂及公示

设备处对各单位提交的报废资产汇总审核后,提交学校调剂平台,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接受调剂申请,时间不低于两周。

7.提交国资处(线上)

设备处对无调剂申请的资产进行终审后,形成《中国矿业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与书面材料提交国资处,由国资处完成审批手续和实物处置工作;对有调剂申请的资产进行调剂操作。

三、材料准备

请各位老师认真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各项信息,对十万元以上设备还需加拍清晰彩色照片,并将“待报废资产”字样张贴于仪器设备显著位置以备审查。

四、时间安排

请于2024318日前将纸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报废鉴定表、软件报废原因说明与已打印的清晰彩色照片一并送交矿业楼A204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此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认真学习文件,把握精神,若以团队申报为单位则要明确一名资产管理人员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络。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应严格按照此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要求,把握报废的标准,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物尽其用,提高效益。

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各位老师应积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配合资产管理员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及时沟通意见,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全院资产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安全工程学院

瓦斯治理国家工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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