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全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研究生担任事务助理公告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矿委〔2010〕41号)、《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学校研究生院要求,我院决定面向全校研究生公开招聘研究生事务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生事务助理岗位职责
(一)协助研究生秘书通知联系研究生和博士生各年级学生完成学业各阶段任务通知和材料接收和送交;协助做好四六级考试报名缴费、住宿情况、保险申报;
(二)协助做好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老师各项研究生项目申请及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三)协助组织研究生毕业答辩、学术交流等活动;
(四)完成老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中共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品行端正;
(三)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协作和奉献精神;
(四)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和表达能力,有一定的调研能力;
(五)品学兼优,获得二等及二等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六)征得导师同意,每周保证2个工作日按时到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工作。
(七)能够处理好研究生学业和事务助理工作关系;
(八)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9月5日前,报名人员向安全学院提交《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事务助理岗位应聘报名表》原件和应聘材料复印件(详见附件),并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邮件主题为“申报学院名称+姓名”)分别发送至研究生院电子邮箱:zhuguancumt@126.com和安全工程学院邮箱anyyll@cumt.edu.cn,联系电话:83590533。
2.资格审查。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学院资格初审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核。
四、其他事宜
1.学院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学校核定的研究生事务助理职数进行选聘。
3.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并征得导师同意,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研究生事务助理的聘期为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继续担任事务助理工作的,可再续聘,续聘以两个聘期为限。
特此公告
注:拟申报研究生事务助理的学生请到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研究生院《2015年中国矿业大学公开招聘研究生担任事务助理公告》通知并下载查看相关附件: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事务助理岗位报名申请表
附件2:2015年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事务助理报名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安全工程学院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