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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和管理办法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日期:2015-09-11 阅读: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和管理办法(修订)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做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支教工作的通知》(中青联[1999]46号)精神,研究生支教团是团中央开展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于2007年开始组建研究生支教团,多年来支教团成员顺利完成了工作任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和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募任务

根据团中央安排给我校的支教任务,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每年在我校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中公开招募一定数量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支教扶贫工作的青年志愿者,由教育部专项下达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指标,并纳入学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到西部贫困地区服务地担任一年的中小学教师,支援当地的教育事业,同时开展力所能及的其他志愿服务。

二、招募对象及名额

本校全日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或者特殊优秀生条件;每年招募的名额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统一分配。

三、招募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大学期间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部长级以上;班长、团支书)一年以上的经历,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3.大学期间积极从事青年志愿者公益服务,经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统计、认定,累计完成100个时长的公益服务,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有独立进行调研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身体健康,有在艰苦条件下开展工作的意志和品质。

四、招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校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招募组织及其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开展。

五、招募程序

1.自主申报。每年启动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后,由本人对照招募条件提出申请,报名时须提交《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含成绩单、身份证、校级及以上荣誉证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证明材料、公开发表的文章或取得专利的证明等)各一份至相关学院;

2.学院推荐。相关学院根据选拔要求和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每个学院可推荐1—3名。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查,确定面试候选人参加组织考察;

3.组织考察。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面试和考察,确定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组建我校研究生支教团;

4.专业选择。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候选人在本院内选择所要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或者辅导员专项计划专业方向;

5.复试。经过公示的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候选人参加所选择攻读学位学院组织的复试;

6.确定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和服务地,并签署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协议书及研究生支教团家长意见书。

六、管理和督导

1.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已获得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一年,党、团组织关系转到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团支部。

2.研究生支教团的管理工作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和校团委双重负责,学校设有督导员和督导助理,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内的具体工作由服务地项目管理办公室分配。

3.凡参加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成员,按团中央相关通知精神享受相关经济补助(含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每年两次交通补贴、医疗保险等)。服务期满后第一学年最低享受二等奖学金。

4.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内,经考察不合格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5.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存入学生档案,同时全国项目办印发研究生志愿者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七、本办法由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doc附件2.doc附件3.doc附件4.doc

 

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