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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3、2014届毕业生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证明的通知
各毕业生:
为做好2013、2014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请2013、2014届毕业生将个人《在职在岗工作证明》原件三份上交至学院办公室。
一、特殊情况说明
1、毕业生若在2014-2015年期间更换工作单位,但新工作单位仍符合代偿补偿条件的,毕业生须向学院提供与新单位就业协议(或用工合同)复印件及新单位出具的当年在职在岗情况证明原件各三份;若新单位不再符合代偿补偿条件则不能继续获得代偿补偿剩余款项。
2、若2013届毕业生去年未能向学校提供“第二年在职在岗情况证明”的,即使今年仍符合学费代偿补偿条件,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也不能再获得代偿资格。
二、材料上交
1. 上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1日前
2. 邮寄方式:若要邮寄,必须用EMS邮寄
3. 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安全工程学院矿业科学中心A300
4.联系人:倪炎 联系电话:0516―83590558
三、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516―8359055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