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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学院首届 “学术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安全工程学院 日期:2014-12-12 阅读:

      为大力弘扬求是、创新的科学精神,积极营造我院学生的学术研究氛围,发掘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特举办安全工程学院首届学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4年12月10日――2014年12月28日
二、评选对象:安全工程学院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
三、评选机构
      组委会:安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共青团安全工程学院委员会、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会、安全工程学院学生会。
      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邀请我院教授委员会成员成立评审委员会。
四、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学风严谨;
      (三)具有勤于钻研、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四)学术创新成果突出,在学院学生群体中有一定的代表性。
五、评选步骤
      一、报名(2014年12月10日-2014年12月19日)
      12月15日之前上交申请表(纸质档、电子档各一份)及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档及证明材料交至矿业学院楼B628(李俊毅)或矿业科学中心A503(梅晓凝),电子档发送至邮箱aqxshzx@163.com
      二、初评(2014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23日)
组委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按本科、硕士、博士进行分类整理汇总。
      三、复评(2014年12月24日- 2014年12月28日)
汇总材料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附件一)进行复评。组委会根据复评结果评出不超过10位“学术之星”,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一周,如无异议视为有效。
六、相关要求
      1、所有报名者需向学院团委提交申请表(附表一)和学术成果支撑材料。
      2、本次评比成果为申请人在中国矿业大学就读期间公开发表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矿业大学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或译著)和所获得的发明专利等。所有“学术成果”均以见刊为准(不计用稿通知),且同一“学术成果”只可在一次评比中使用。
      3、参评者递交成果时须注明是否为SCI、EI等收录。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证明。
      4、各参赛同学对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对于抄袭、虚报、谎报成果的同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七、奖项与奖励
      1、总分排名靠前者授予“学术之星”荣誉称号;
      2、获得“学术之星”称号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大力弘扬我院学生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促进自主创新,希望全院同学能够积极参与。
     评分标准&申请表见附件。

     特此通知!

             
共青团安全工程学院委员会
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安全工程学院学生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