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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长期未结题横向科研项目及其经费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安全工程学院 日期:2014-05-14 阅读:

各有关学院、单位 :
     为了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按照《中国矿业大学2014工作要点》(中矿委【2014】2号)要求,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国矿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矿大【2013】24号),清理长期未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及其经费。有关项目结题和经费结转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  结题条件
1、项目合同到期,开票金额、到账金额和合同额相符的项目直接办理项目结题。
2、项目合同到期,开票金额和到账金额相符,但与合同额不符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合同条款落实经费到账。若存在无法继续完成合同约定,项目负责人与委托方签订项目终止合同后,可办理项目结题手续。
3、项目合同到期,到账金额小于开票金额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合同条款催促经费到账。若因经费无法到账,发票无法退回而形成呆坏账款,项目负责人应出具书面说明,并提供委托方相关证明,经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资产部同意,办理核销手续后,方可办理项目结题手续。
二、  经费结转与管理
项目结题后的结余科研经费,转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由项目负责人用于后续科研项目或自选科研项目的研究。
1、设备款、工程款的结余经费结转时,需补交管理费差额后再予以结转。
2、拟结题项目,未提足人员经费的,负责人可以申请补提绩效,但最多不超过差额部分。
3、结转立项的校科研发展基金项目,按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经费管理。
三、  具体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1)和《中国矿业大学结题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结转表》(附件2),经学院审核后,至校行政楼C310室办理。
2、首次办理经费结转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国矿业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结转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3)。
3、按合同规定应在2013年底之前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办理经费结转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结题手续的科研项目,学校将冻结其科研经费账号。
 
 
联系人:叶庆霞   张译文   联系电话:83590173
 
 
 
                             科学技术研究院 财务资产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05-08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附件2: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结题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结转表.doc
      附件3: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科研经费结转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样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