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学院平安电气企业奖学金评奖细则
第一条 湘潭平安电气有限公司为奖励品学兼优生,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特设立平安电气有限公司企业奖学金。简称“平安”企业奖学金。
第二条平安电气奖学金用于帮助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学院本科学生中的品学兼优学生。奖学金额度2000元/人,每学年第二学期评选。
第三条 申请评定条件
(一)奖学金申请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行为规范。全学年无违纪处分。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勤俭节约。
3.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全国计算机二级的学生(大一除外)。
(二)评选条件(满足其一):
1.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上一学期加权平均分在本专业中排名前20%。
2.具有较高的创新意识并获得较高价值的国家专利。
3.发表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
4.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
5.相近两个学期学习成绩进步十名以上者(班级排名)
(三)其他条件
1.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2.不与本年级其他企业奖学金兼得。
第四条 评定程序和时间
1.成立“平安”企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组 长:章毛平 周福宝 公司领导
副组长:王德明 李金明 李增华 钱 雄
成 员:各年级辅导员、学生代表
2.学生可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向学院学生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提交《平安电气企业奖学金申请表》。
3. “平安”企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每学年第二学期始受理申请,组织评审,进行公示,确定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仪式。
4.申请截止时间:2013年3月27日。以班级为单位交到所在年级辅导员处。
第五条 受奖学生有义务配合湘潭平安电气有限公司进行通风技术咨询和产品宣传服务。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该学生资助:
1.书面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2.受奖励或资助学生严重违反校规受到处分的;
3.受奖励或资助学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或法规受到处罚的。
第七条 解释权归安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平安电气企业奖学金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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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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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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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照片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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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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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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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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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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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加权
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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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排名 |
/ (名次/人数) |
CET4/CET6
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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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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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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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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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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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推荐意见 |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
审核意见 |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