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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贫困生建档补充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安全工程学院 日期:2011-09-18 阅读:

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工作,确保资助管理的公正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现将2011-2012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所有申请建档的学生,都在本班级申请。以前已经建档的,学院根据上一年生活消费情况,作相应调整;今年新申请的,携带今年新开贫困生证明材料到班长出登记。
      2、班级组成一个5-9人(班委和非班委比例:2:1)的贫困生认定和建档的评议小组,对所有申请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
      3、评议小组在资格审查结束以后,组织召开班会,进行建档民主评议,将情况填入《安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下载)。民主评议过程中,需要进行个人陈述,然后班级同学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相关票据留好以待复查。
      4、以上环节,请于9月22日完成,并将《安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于22日晚上22:00前送达年级辅导员老师。
      5、学院将于9月23-24进行资格复审和学院公示。各年级在9月25-30日组织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登录(2011级新生信息系统于9月23日运行),系统开放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6、各班级需高度重视,务必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特别需要注意,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贫困学生:① 购买或长期租用电脑的(特殊课程学习要求除外);② 购买或使用单件600元以上的高档通讯工具、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及其它奢侈品的;③ 经常外出参与商业旅游的;④ 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的;⑤ 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的;⑥ 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徐州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⑦ 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的。
附件一:《安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