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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1年新增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安全工程学院 日期:2011-10-21 阅读:

 

各本科、研究生班级:

现将2011年新增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请相互转告。

1、所需准备材料:凡新增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供:

①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

②学生本人身份证(正面)和学生证的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提供户籍证明复印件。大一学生不需要学生证复印件。

③家庭父母、其他亲属或者监护人的身份证号码;

④家庭详细地址(到村组、街道社区门牌号)、电话号码。

⑤研究生需学院开具三等奖学金的证明。

2、填写贷款文本的时间地点1024下午4:00     1-B201

请需要办理的同学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时到场参加文本统一填写。

3、咨询电话83590558  13852482741  刘永杰老师

4、注意事项:

①办理时请携带铅笔和黑色签字笔等文具。

   ②特别提醒:新生入学时所办理的绿色通道并不是贷款,仅是缓缴学费、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种方式。凡是办理“绿色通道”而没有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均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③请各班级填写附件1,并于1025将电子档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457648257@qq.com

                                           安全工程学院

                                          2010年10月21

2011-2012学年度新增国家助学贷款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