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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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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10年新增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安全工程学院 日期:2010-09-29 阅读:

各本科、研究生班级:

现将2010年新增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请相互转告。

1、所需准备材料:凡新增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供

①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

②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和学生证的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无法办理。一年级不需要学生证。

③家庭父母、其他亲属或者监护人的身份证号码;

④家庭详细地址(到村组、街道社区门牌号)、电话号码。

⑤研究生需学院开具三等奖学金的证明。

2、填写助学贷款文本的时间地点:10月8日晚19:00     教1-B201

3、办理时请携带黑色签字笔等文具。

4、咨询电话:83590558  15896424548  李成刚老师

                  或83590556  

请需要办理的同学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时到场参加文本统一填写。

特别提醒:新生入学时所办理的“绿色通道”并不是贷款,仅是缓缴学费、可以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种方式。

 

                                    安全工程学院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