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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9-2010年度新增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安全工程学院 日期:2009-09-27 阅读:

关于办理新增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学院将在近期开展新增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且符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同学请注意:
一、贷款文本填写时间
     我院于9月29日(周二)下午4:30在学院会议室开展新增国家助学贷款文本的填写工作,并上交相关材料(贫困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父母亲身份证号码)。
二、学生需上交材料说明
     贫困证明需是申请贷款当年开具的,并加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或提供加盖上述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三、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办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已足额交纳本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学生,本学年不能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但家庭条件确实困难的同学,可在下一年度时再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三、如有疑问,请咨询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 孙留涛     办公电话:83590556。
安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