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新增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学院将在近期开展新增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且符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同学请注意:
一、贷款文本填写时间
我院于9月29日(周二)下午4:30在学院会议室开展新增国家助学贷款文本的填写工作,并上交相关材料(贫困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父母亲身份证号码)。
二、学生需上交材料说明
贫困证明需是申请贷款当年开具的,并加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或提供加盖上述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三、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办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已足额交纳本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学生,本学年不能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但家庭条件确实困难的同学,可在下一年度时再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三、如有疑问,请咨询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 孙留涛 办公电话:83590556。
安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