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本年度继续设立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为做好2009年项目的立项和到期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成员构成
本次组织立项的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包括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 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原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省级项目建设周期为1―2年,个别综合性团队项目建设周期可适当延长1年;校级项目建设周期为0.5-1年。项目组成员由申请人和指导教师构成,其中申请人为我校普通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团队的组建可以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要求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且目前没有承担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的我校06、07级普通本科生,个别特别优秀的08级普通本科生也可以申请立项。
2.指导教师要由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能够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的人员担任。其中省级项目的指导教师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校级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学校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加入指导教师团队。
3、申请立项的项目要充分体现学生的过程参与和自主性原则;注重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
4、原则上每位学生只能申请参加1个研究项目,每个研究项目接纳学生人数为3-5人,每位教师最多可同时指导2个项目。
三、选题范围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兴趣在下列范围内自行选题:
1、指导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校实践创新基地、开放实验室、实习或实践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各类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学生自行设计的科研项目;
7、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四、立项程序及时间安排
1、4月13日前各学院进行宣传动员,将有关事项传达到位。4月18日前各学院要完成指导教师的选拔工作,并将《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1)报教务处,经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申请人自行选择指导教师并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指导教师选择申请表》(附件3,每位学生限填一份),4月20日-4月23日将申请表纸质及电子文档交到第一志愿指导教师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4月24日-4月30日指导教师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指导教师要在接到学生申请表2个工作日内确定接收学生名单并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未被接收学生的申请表要及时(4月27日前)返回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4月28日由教学管理办公室转第二志愿指导教师或其所在学院。4月30日前仍未落实指导教师的申请人按自动放弃处理。
3、5月5日前各学院确定符合立项基本条件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请人填写立项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
4、5月13日前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省级项目按照学校分配指标(见附件2)推荐,校级项目指标不限制。5月15日前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要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5、附件6)和立项申请表(一式二份)交教务处(行政楼A100),同时将相应的电子文档发至:hjni@cum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5、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向全校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校级项目开始启动研究,评审确定的省级项目报教育厅审核。
6、未通过评审的省级项目,如申请人和指导教师同意,直接作为校级项目予以立项。
五、经费资助
1、省级项目由省教育厅和学校按照1:1的比例进行资助。
2、校级项目分为立项资助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两种。立项资助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资助;立项不资助项目学院可给予一定的资助。
六、立项项目的管理和验收
各学院要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项目的管理。4月30日前各学院要对2008年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到期的省级、校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同时省级结题项目要形成3000字左右的《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成果精粹》。5月11日前各学院将项目验收表(附件)及支撑资料、省级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报告及成果精粹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验收工作,确保研究项目的效果。对于批量验收的项目,各单位应事前通知教务处选派人员参与。凡到4月底前到期尚未结题的项目,取消项目参与学生和指导老师继续立项的资格,直至到期立项全部结题为止。
为进一步发挥项目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体现项目研究的自主性和过程性原则,从明年开始每年4月份各学院要集中组织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答辩会,由项目参与学生进行总结和答辩。
附件:
1、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见excel表格)
2、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 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3、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指导教师选择申请表
4、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请表
5、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见excel表格)
6、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见excel表格)
7、中国矿业大学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表
8、中国矿业大学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原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表
9、2007、2008年我校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表(见excel表格)
10、中国矿业大学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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