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岗位设置和聘用相关政策要点问答
一、实施岗位管理体系的目的是什么?
实施岗位管理的体系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大改革,是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关键,其总目标是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二、实施岗位管理体系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实施岗位管理体系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
三、岗位设置的管理权限是什么?
直属高校将岗位设置方案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后报人事部备案。根据教育部审核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直属高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聘用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四、岗位总量确定的原则是什么?
确定高校岗位总量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即上级主管部门原核定的编制数、现有人员数和工作需要。
五、目前高等学校岗位类别有哪些?
目前高等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六、什么是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高等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七、什么是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高等学校管理岗位包括校、院(系)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八、什么是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九、各类岗位所占的比例是多少?
目前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其中,教师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5%。管理岗位一般不超过岗位总量的20%。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要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
十、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如何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十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最高控制目标是多少?
目前直属高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最高控制目标原则上为2:3:4: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教师岗位为主体。
教育部将核定每个学校的正高级控制比例。在核定的比例之内,根据需要,每校可根据实情调整正高级比例,。
为保证收入分配改革的顺利实施,不突破工资总量总盘子,高级岗位不得突破50%。
十二、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结构比例是多少?
高等学校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教育部直属院校将根据院校的不同情况适当调整调高比例,但首次聘用原则上按1:3:6,不聘满;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十三、管理岗位等级如何设置?
高等学校管理岗位分为9个等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高等学校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高等学校现行的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二至十级职员。
十四、管理岗位内部的结构比例是多少?
6级及以上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5%,5级和6级比例(正处:副处)为1:2。
十五、如何规范“双肩挑”岗位?
加强规范管理,坚持在什么岗位走什么系列,将管理人员纳入职员体系,实现制度上的基本入轨。
高校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两种不同类型的岗位任职,根据高校管理的特点,确需任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对确因工作需要,可同时在专业岗和管理岗任职,但从严控制,学校要明确哪些岗位可设置“双肩挑”岗位。
十六、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如何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高等学校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十七、工勤技能岗位内部的结构比例是多少?
高水平大学工勤技能高级岗3级以上一般比例为35%,是一个过渡性指标;一、二级仍为5%。
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要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
十八、岗位聘用的条件是什么?
学校将结合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制定各级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分别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的聘用,由国家人事部统一管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并综合考虑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学术资历等因素,充分体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突出成就和贡献。二级岗具体申报条件报教育部平衡、备案。
十九、岗位聘用的程序是什么?
学校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十、如何签订聘用合同和考核?
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学校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将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
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二十一、首次设岗后现有人员聘用的过渡办法是什么?
在岗位设置后首次开展人员聘用工作时,使现有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同时妥善处理好与学校已实施的聘任制改革的关系;今后,以此为起点,规范合同管理,完善考核,能上能下。
对现有正式工作人员数和相应结构比例已超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对尚未达到标准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严格控制各类岗位聘用数量,尤其是高级岗位的聘用数量,要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到位。首次设岗聘用时,不能突破现有职务数额。
对工勤人员目前承认现状,逐步消化,考工定级将更严。
对管理岗位规范管理,制度入轨,建立高素质职员化队伍;学校制订“双肩挑”人员的任职办法,明确岗位,适当时机进行调整交流,确定“双肩挑”人员。对已经是“双肩挑”人员,能转单一岗的应转;积极探索各级职员的任职条件;从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可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二十二、学院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如何确定?
学院教学科研岗位、结构比例的确定,主要考虑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因素,同时兼顾学院历史、人员现状和发展需要等因素。目前,相关的办法在制订中,学校将在多方研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颁布相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