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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优才培育计划”中期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4-09-20 阅读:

根据《安全工程学院“学生优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精神,为加强我“学生优才培育计划”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现决定对我院入选2023-2024学年“学生优才培育计划”2022级本科生进行中期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安全工程学院入选2023-2024学年“学生优才培育计划” 的全体2022级本科生。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16日下午15:00,地点另行通知。

三、答辩要求

1.答辩时长5分钟。考核方式为成果展示与汇报答辩学生考核突出“学业拔尖”和“创新能力”,重点考核学业成绩和创新创业成果学生汇报本人在入选“学生优才培育计划年以来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在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创新思维与能力的培养方面所取得的收获。

2.专家提问2-3分钟。专家根据学生答辩情况进行现场提问考察学生的综合素养、独立工作和团队协作能力等。

、评审结果

1.中期检查评审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合格者授予证书,转入下一阶段继续培养。

2.经中期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学生直接退出。中期考核后,年级中不足名额可在同年级学生中补选并直接进入“学生优才培育计划”培养,也可维持不变。

、相关要求

1.请各“学生优才培育计划”导师高度重视,精心指导,及时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材料提交和审核。

2.各学生需10月10日提交安全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优才培育计划”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1)、安全工程学院“学生优才培育计划”中期考核报告(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k623633863@163.com,纸质版交至梅三B1131(一式三份)。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学院组织的现场答辩。

2.评审结果由 “学生优才培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期答辩要求和学生现场答辩情况,讨论确定“学生优才培育计划”中期答辩结果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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