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学校“开源节流”工作要求,进一步盘活学校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矿大〔2020〕26号)以及《中国矿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中矿大〔2020〕27号)相关规定,现就2025年资产报废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可申请报废资产年限
已达最低使用年限且技术指标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或损坏且无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
1. 设备及软件
单价<10万元:使用年限≥8年(入账日期早于2017年5月31日);
单价≥10万元:使用年限≥10年(入账日期早于2015年5月31日);
2. 家具:使用年限≥15年(入账日期早于2010年5月31日)。
注:已达最低年限仍可使用的设备,应继续使用或校内调剂
二、报废程序
1. 提交报废申请(线上+线下)
(1)高值仪器设备(单台套≥10万元):每台设备单独填写《设备鉴定意见表》(附件2),由使用人完成初步技术鉴定(签字并盖章)。
(2)软件类资产:每件软件单独填写《设备鉴定意见表》(附件2),由使用人完成初步技术鉴定(签字并盖章),另需提交纸质版报废原因说明(签字确认)。
2. 资产管理员初审(线上)
资产管理员在系统中对使用人提交的拟报废资产申请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废申请条件,或报废原因填写不清晰、不详细的资产申请,资产管理员将其退回使用人。
3. 设备处复审(线上)
在提交截止日期结束后,设备处将通过系统对学校提交的全部资产信息展开审核工作。待审核通过,设备处会向各二级单位反馈设备汇总表以及处置清单。
4. 技术鉴定(线下)
资产管理员依据设备处反馈的处置清单,组织专家开展线下技术鉴定工作,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固定资产报废鉴定意见表》。
5. 主管领导审批(线下)
资产管理员将已通过技术鉴定的报废资产清单,形成书面报告报分管领导初步确认。确认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将清单及相关情况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该批资产正式进入报废流程。
6. 二级单位公示(线下)
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拟报废资产信息,公示时间不低于一周。
7. 学校调剂平台调剂及公示
设备处对各单位提交的报废资产汇总审核后,提交学校调剂平台,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接受调剂申请,时间不低于两周。
8. 提交国资处(线上)
设备处对无调剂需求的资产终审后,将《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国资处,由国资处完成审批手续和实物处置工作;有调剂需求的资产则安排调剂。
三、材料准备
请各位老师在系统中认真填写资产处置原因,对十万元以上设备还需加拍清晰彩色照片,并将“待报废资产”字样张贴于仪器设备显著位置以备核查。
四、时间安排
请于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并将纸质版《设备鉴定意见表》、软件报废原因说明以及清晰的彩色照片一并送交矿业楼A204。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学习文件要求,团队申报需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协调。
2. 严格标准,规范流程:把握报废标准,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物尽其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 按时完成,高效配合:按时提交材料,积极配合审核流程,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安全工程学院
瓦斯治理国家工程中心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