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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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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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各年级: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生,根据上级部门及学院文件精神,学院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高尚;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已完成学籍注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在正常学制内;

6.2024-2025学年度学费已缴清;

7.参评学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或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申请材料虚假或隐瞒事实的;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因国际化教育需要,并按照学籍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的保留学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5)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

6)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

7参评学年出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的

三、推荐名额及奖励标准

1.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工作处《关于评选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学工通知〔2025〕33号)文件规定,我院国家奖学金硕士名额为14人,博士名额为7人。

2.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研字〔2014〕10号)、《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研字〔2016〕11号)中规定的等级标准及名额比例,结合我院实际,设立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为41人、二等96人,学术型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为48人、二等79人,应用型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为66人、二等110人。

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一次性发放。

4.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万元,博士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0.8万元,硕士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0.5万元。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本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联合培养研究生向学科、专业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请),如实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或《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以及与申请奖学金对应的《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成绩评定汇总表》(附件3或《安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评定汇总表》(附件4《安全工程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评定汇总表》(附件5、《安全工程学院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评定汇总(附件6),并提供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作为证明材料。参评成果有效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之间。

2.学院初评。学院组织评审、公示并报送材料。“评审委员会”依据《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7)、《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8)和《关于对安全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补充说明》(附件9)组织评定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0日前将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中国矿业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10)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结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力行楼B2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c@cumt.edu.cn。

10月8日前,“评审委员会”将《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2)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均需报送个人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3)。以上材料电子档发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zglzx@cumt.edu.cn。

3.具体安排。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件的研究生以级为单位于9月27下午5:00前将《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评定汇总表附件4/5/6、《学术专题研讨/专业实践能力评分表》附件14)、《学术活动记录汇总表》(附件15)、系统导出成绩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各年级负责人,所有证明材料中成果均需为20249月1日-20258月31日期间产出各年级汇总好后以年级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矿科A511-2研究生辅导员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2627998507@qq.com。

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研究生于9月27日下午5:00前将《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成绩评定汇总表》(附件3《学术活动记录汇总表》(附件15)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至各年级负责人,所有证明材料中成果均需为20249月1日-20258月31日期间产出。以年级为单位将电子档材料发至邮箱2627998507@qq.com。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命名为博/硕士-姓名-国奖报名支持材料,并分别建立如下文件:“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学术竞赛、科研获奖和学术会议”以及“参加学术会议”,相对应所需支撑材料要求见下方列举(电子版均需提交PDF格式)。纸质版原件:每个人单独一个文件袋,写上博/硕士-姓名-国奖支撑材料,交至矿科A511-2研究生辅导员处。

所需支撑材料要求:

1)论文:提交检索证明+论文原文;去图书馆开检索证明,多篇论文分别命名“检索证明1”“论文1原文”“检索证明2”“论文2原文”等;

2)发明专利: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多项专利分别命名“授权时间-专利名称”;

3)独立承担科研项目:提交结项证书,多个项目分别命名“结项证书1”“结项证书2”(毕业班可提交立项证明);

4)学术竞赛、科研获奖和学术会议:提供学术竞赛、科研获奖证明,提供学术会议报告证明;

5)参加学术会议:提供《学术活动记录汇总表》及《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册》。

五、工作要求

1.各年级要通知所有具备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程序进行评审,严格审查申请人材料,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2.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但学术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附件请见压缩包

安全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4日